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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公开竞价招租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3 文章来源: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浏览量:1560 次

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公开竞价招租项目公告

我单位决定将位于 上海南路927号物流园综合停车场及四层办公楼 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

本次招租共    个标的物, 位于上海南路927号物流园,9312m2的大型综合停车场总面积2269 m2的四层办公楼(30间办公室、3间会议室、6间卫生间、杂物室若干间、带顶层大露台)本项目为整体招租。(见附件1,场地平面图)意向承租人应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

二、 重大事项披露 

1、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标的物禁止经营噪音较大、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市容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房产,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城市公益事业建设、征收、改造等原因,确需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租赁合同,不负责赔偿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损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腾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经出租人审核审批后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标的物不得转租。承租人转租标的物内容的,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所有房屋,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特此说明。

3、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标的物,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相关消防设施,标的物在房屋装修过程中不能破坏原始房屋状态,不得私搭乱建,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及时腾空房屋恢复原状,并归还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装修费用、固定资产等理由要求认购、补偿或折价收购。

4、该标的物场地及办公楼为整体租赁,租赁期内不得改变租赁面积。

5、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人通知为准。新竞租人竞拍成功后应给予原承租人合理的搬迁时间。

6、其他相关要求:标的物一切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任何方面维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维修(含消防、水电管道、线路仪表灯设备、门窗、外立面防水等设施)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同时标的物产生的治安费、卫生费、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均由竞得人担负,经营的标的物外墙、招牌、装饰等必须符合滁州市文明创建的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做到“门前五包”,产生的垃圾由承租人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请有意向的竞租人现场勘查,充分考虑。

7、租赁期间,承租人应确保标的物的安全,特别要做好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应立即停止经营。招租人有权依法对承租人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开展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承租人限期整改。如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若因此牵连到招租人,招租人在承担损失后,享有对承租人的追偿权。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租金起租价格及加价幅度:

租金竞租起始价: 550097.5  /年,(其中四层办公楼面积2269 m2、综合停车场面积9312m2,综合每平方米租金47.5元/年);保证金:  100000  元;加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倍数。

出租期限:租期三年、自20231月1日至20251231,合同一次性签订。

 

租金支付: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定时将上半年租金转入招租方指定帐户(即:先付后租);后半年度具体付款日期和付款方式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意向承租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若无故不参加竞租,招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承租人竞得后,竞价保证金全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情形下并将房屋恢复原样、腾空后且无竞得人相关责任后,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意向承租人未中标的,在本次招租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招租方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2年  11     28     9   时前交纳完毕;须转入招租人指定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租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和报名成功时间。(招租人单位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开  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东南支行,账    号:1313002209022512345)。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上海南路927号物流园及办公信息楼 招租项目”竞价保证金。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招租人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租金,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招租人直接予以收缴。

③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租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租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直属 分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招租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须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主动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全额缴纳第一年租金,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招租。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 11     25      17  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招租方联系。(联系人:桂金松  联系方式:18955011906   

七、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

2022年 11    28    9  时,  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办公室(滁州市上海南路927号)。

八、竞价方式

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若只产生一个意向承租方的,将采用直接协议出租的方式确定承租人,承租价不能低于标的物竞租起始价

2、本次公开竞价招租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将以第一轮报价书中最高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在现场重新填写报价书,进行多轮竞价,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每轮加价不得低于 5000 元或是其整倍数,每轮报价间隔10分钟左右)。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招租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租人在竞租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租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竞价成功后竞得人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竞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竞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招租人有权组织重新竞价,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3、合格竞价方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对标的物已进行过尽职调查,且知悉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由此所产生的纠纷招租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5、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原承租人享受优先的条件是按照财资[2012]397号文规定,原承租人在租赁期满之日的30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单位审核确认。”原承租人须在竞价开始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将出租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含原承租人姓名、身份证号)送至本次竞价活动联系人处,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原承租人自行承担。

7、突发情况: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项目须暂停或者终止时,出租方有权暂停或终止竞价,待问题解决后重新启动竞价,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招租方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价方造成经济损失,招租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特此说明!

8、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招租方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竞价人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的;(3)在资产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本竞价公告解释权归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2022年1121

 

附件:1.平面图

2.报价书

3.房产租赁合同


附件1

平面图

 

 

附件2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我方己经认真阅读贵单位《招租公告》和招标文件,决定参与本次公开招租。

1、我方愿意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整体承租上海南路927号物流园综合停车场及四层办公楼,租金竞租价               /年,大写              /年(其中四层办公楼面积2269 m2、综合停车场面积9312m2)。

2、如果我方竞得,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期签订合同、交付租金。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交纳 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竞租保证金,并遵守招租文件中关于竞租保证金的规定。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报价文件共一式二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租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单位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2022年    

编号:

     

甲方(出租人):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公开招租,乙方获得甲方房屋的租赁使用权。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物及使用用途

1、合同标的物:甲方将位于                    四层办公楼、面积约2269平方米,综合停车场地、面积约9312平方米整体出租给乙方使用。

2、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和装修状况以标的物交付乙方时的现状为准。乙方接受标的物钥匙后,视为甲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了交付。

3、乙方租用合同标的物的用途为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甲方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计收乙方租金。

三、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标的物整体年租金为         元(大写:           )其中四层办公楼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综合停车场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先交后用,租赁期限为三,分为六期租金交纳期,第一期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半年租金。剩余五期,每期均应在上轮租期满前30日内按半年租金交纳。甲方在收到乙方每期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发票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元 )。租赁期内,乙方不得用该保证金冲抵任何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赁期满后,如不存在扣除保证金情形,甲方将无息退还。

五、安全条款

1、租赁期内,乙方是该标的物的实际管理人,该标的物范围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以及给乙方及其客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伤害等,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

2、租赁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产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确保用水用电用气安全和消防安全。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时,应立即停止经营。

3、租赁期内,乙方如对标的物进行装修或改造,施工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

4、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5、乙方如因上述安全问题牵连到甲方,甲方在费用赔付后,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赔付款项。

六、特别约定

1、乙方可以对标的物进行简单装修,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改造,不得使用标的物外立面等共用部位,不得在标的物场所内违章搭建,不得占用公共设施、公共场地,不得转包标的物或改变标的物的用途。

2、乙方应按招租公告或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标的物,做到依法合规经营。经营期间应服从所在地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3、乙方承担经营过程中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等(由甲方代收代付的,双方按月结算)。

4、合同期内,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好甲方的资产,做好标的物的日常维护,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维护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标的物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甲方的损失。

5、乙方应遵守城市文明创建要求,搞好环境卫生,做到“门前五包”,产生的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在甲方标的物上的装修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门窗、地板、顶饰、墙饰、水电设施等),全部无偿移交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八、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租赁保证金: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转租、分租合同标的物,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标的物结构,或毁损标的物并在合理期内不进行维修的以及改变标的物用途的;

2、利用合同标的物存放危险品、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3、乙方拒不执行甲方发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要求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开展经营的;

4、逾期30日未交纳租金或未支付甲方代付费用,经催告仍不支付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标的物给乙方的,每逾期1日,应按约定的日租金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不得超过2个月;双方一致同意,若逾期交付超过2个月的,自逾期届满2个月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仅就逾期2个月以内承担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合同标的物的,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约责任

1)不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和支付甲方代收代付费用,每迟交1日,按欠交费用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迟交30天经甲方催告后仍不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六项之行为,应按照年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中途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及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应按本合同年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完整交付标的物。乙方不按约定交付标的物,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额的200%标准向乙方按日收取标的物占有使用费,直到乙方全部搬迁并将标的物交付甲方时为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电、停水等),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期满、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之日或解除合同之日起2日内将自有物品、商品等不动产全部搬走;逾期未搬走,视同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内属于乙方物品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所造成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保管费、清运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和补偿要求。

十、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损失各自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政府规划或相关管理部门建设需要,拆迁、征用、改造合同标的物时,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撤离,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损失各自承担。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经核准属于乙方室内装修补偿归乙方外,其余补偿全部归甲方所有。

3、因上述第12项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标的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一、本合同连同招租文件等构成履约整体,对甲乙双方行为产生约束力。

十二、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租赁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乙方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租房屋交付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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