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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线路经营权公开竞价承包公告(二次)
发布日期:2024-10-08 文章来源: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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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交运集团有限公司道路客运班线与车辆承包经营管理办法》规定,滁州汽运直属分公司部分客运线路进行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情况:滁州市安庆往返客运班线经营权

二、承包费起始价格及加价幅度 :班线经营权承包费起始价:24000元/年,竞价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合同年限三年: 2024年1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合同一次性签订。

承包费支付:承包费按月从站内单据中扣除,不足部分承包人补齐。

履约保证金:竞价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若无故不参加竞价,我公司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竞价人竞得后,需交履约保证金10000元,竞价保证金中的 5000元转为履约保证金;剩余履约保证金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交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在竞价人无违约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竞价人未中标的,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我公司无息退还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1、竞价保证金须在2024年 10月10日15:30之前交纳完毕;须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如以单位名义竞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价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竞价保证金交纳完毕和报名成功时间。

我公司名称: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行:中国工商银行滁州市东南支行

账号:1313002209022512345

交纳竞价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安庆往返客运班线经营权项目”竞价保证金。

2、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我公司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

注意:①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承包费用,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价保证金的情形,由我公司直接予以收缴。③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或公司)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线路,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竞得后,如因未踏勘线路、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对线路踏勘,确认了公告文件中的各项条款。

3、竞得人需自备线路运营车辆,且车辆需满足我公司线路运营车辆的相关技术指标及数量。

4、竞得人须在本次竞价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主动与我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全额缴纳承包费用,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我公司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五、咨询、报名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 10月10日 15:30时停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姚可  联系方式:13805501556)              

六、现场竞价时间及地址:2024年10月10日 15:30时,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滁州市汽车北站二楼会议室)。   

七、竞价方式

1、因第一次公示仅有一位竞价人报名参加,本次为第二次公开竞价公示。若本次依旧仅为一个意向竞价人的,本次竞价将采用议标方式直接确定承包人,承包价不能低于标的承包起始价。

2、本次公开竞价公示若产生两个或以上意向竞价人,将以第一轮报价书最高价为起始价,意向竞价人现场重新填写报价书,多轮竞价,最终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每轮加价不低于500元或是其整倍数,每轮报价间隔10分钟左右。

八、本竞价公告解释权归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所有。    

             

 

安徽交运集团滁州汽运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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